遵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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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遵府发〔2003〕2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3年10月27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在市委的领导下,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作用,坚持政务公开,确保政令畅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服从命令、开拓进取;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切实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职责。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委员会主任组成。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全面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第六条 市长召集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县、区(市)长会议。

第七条 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人民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第八条 市长外出期间,由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以下简称常务副市长)主持政府工作;市长和常务副市长外出期间,按排名顺序依次委托其他副市长主持政府工作。副市长外出时,应向市长或主持政府工作的副市长报告。外出时间较长时,其工作由市长或主持政府工作的副市长根据情况临时指定其他副市长代管,并做好工作衔接。

第九条 市长、副市长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认真负责地做好主管和分管工作。分管副市长需要向市长汇报或向有关副市长通报情况的,应及时汇报或通报。属于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已经确定的方针、政策、原则、计划范围内的日常工作,按照分工,由副市长负责处理。副市长、秘书长处理的紧急重要事项,处理后应及时报告市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市长。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及市长、副市长交办的事项,领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第十一条 局长、委员会主任在市长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各部门同时接受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



会 议 制 度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和县、区(市)长会议制度。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委员会主任组成,遵义军分区司令员参加。市人民政府巡视员、助理巡助员、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和各县、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列席;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决定和部署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

(二)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分析经济形势、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四)讨论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事项。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市人民政府有关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和有关中央、省驻遵单位、部分大中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遵义军分区司令员参加。市人民政府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列席。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的指示、决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讨论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报请市委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研究部署市人民政府的全面工作,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要报告和议案;

(五)讨论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近期计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草案;

(六)讨论通过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

(七)讨论市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包括临时机构)、人员编制和人事计划;

(八)讨论有关人事任、免及有关人员行政处分事宜。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特殊情况可不定期召开。出席人员须超过组成人员半数方可举行。

第十五条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遵义军分区司令员参加。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视议题情况列席;市人民政府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列席。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审议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重要行政事项;

(三)按照有关规定讨论审定预算执行中确需追加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财政专款以及需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超预算安排的专款;

(四)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重要事项;

(五)讨论决定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授予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市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或其委托的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根据会议内容通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驻遵单位及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协调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第十七条 县、区(市)长会议由市长召集并主持,副市长、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列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精神和市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

(二)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

(三)部署重要工作,并就一些重大问题征求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县、区(市)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市长或委托常务副市长确定;专题会议议题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或其委托的副秘书长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一般由副秘书长根据议题内容进行审核,秘书长签发,必要时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签发;专题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市长、副市长委托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召开的会议,会议纪要需报委托人审阅后,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如需新闻报道,须经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同意,重大问题请示市长同意。

第十九条 严格控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也要严格控制。

第二十条 凡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须提前20天将会议内容(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等)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拟在下一年度召开的本部门、本系统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应于本年度12月中旬以前将会议内容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一般不邀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的负责同志出席;如需邀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出席的,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减会议人员,不得在高级宾馆和风景名胜区开会。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要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高效、节俭的会议形式。



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在涉及重大行政事项处理措施,需省人民政府答复、协调、批准、解决等事项时,均应向省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在工作运行中应按规定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在处理政府工作事务中,有关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确定和调整,须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重大基建技改项目的确定或调整,各工作部门的设立、撤销或合并,涉及全市范围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措施以及重要内外事活动,应向市委请示或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对于主管业务的重大决策、计划和措施,实施前应向市人民政府请示或报告,各部门分别按半年和全年书面向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情况。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联系,互相配合,努力做好工作。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或向市政协通报情况时,报告稿应先经市人民政府讨论或经市长、分管副市长审核。



公文审批制度

第二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和《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黔府发〔2003〕16号)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除紧急、重大事项外,均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重大问题,分管副市长应送市长、常务副市长审批。

第二十九条 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条 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规定和行政措施,向省人民政府和市委报送的请示、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任免人员,由市长签署。

第三十一条 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后,原则上应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签发,也可由市长或市长授权的副市长签发。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原则上由秘书长签发;涉及市政府工作的,由分管副市长审签后,秘书长签发。

第三十二条 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市人民政府文件,须经秘书长批准。

第三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签发。除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外,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应当报送市人民政府,原则上不直接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行政职责,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确有必要联合发文的,应明确主办部门,讲求实效、时效。

第三十五条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协调工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如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主办部门要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取得一致意见后经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签上报市人民政府。部门间如有意见分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出面协调。经协调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

见报市人民政府,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协调或裁定;如分管副市长协调或裁定不了,提交市长或市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文件,要及时办理并反馈办理情况。



督促检查制度

第三十七条 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综合协调、依法督办、实事求是、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指定有关机构负责督查工作,建立起领导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归口承办,办公室综合协调的政府督促检查工作体系,上下紧密配合,搞好协调,形成便捷、畅通、有效的督查组织网络。

第三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切实把督促检查当作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要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对事关全局的工作任务和重要工作环节亲自组织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真正做到求实、务实、落实。市人民政府建立并坚持实行抓落实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水平。

第三十九条 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省委、省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要求贯彻执行或回复的事项;二是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市政府研究办理的事项;三是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四是市委、市人民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需要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五是市人民政府重要

会议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六是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查办落实并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七是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需要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进行督查的事项;八是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十分关注的问题;九是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十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落实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情况。对重要事项或久拖未决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领导意见和工作需要可与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组织联合督查,促进问题的解决。凡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的事项,承办单位一般应在接到交、转办通知后10日内反馈办理情况,紧急重要的事项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适时通报督办情况,并将督办工作与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的目标责任制挂钩。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内事活动及外事活动制度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集中精力研究处理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外,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召开的会议,不参加接见、照相、颁奖、剪彩及首发首映式等事务性活动。

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一般不得邀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事务性活动,确有需要,应事先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从严掌握,提出意见报批。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不为各部门的工作会议签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题词、题名和签发贺信、贺电,一般不公开发表。其他有关要求,按中央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的宣传报道要从严掌握。市人民政府组织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有重大影响的会议和活动,需要作新闻报道的,须经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审定。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部门或地方的会议和活动,市级宣传单位一般不作新闻报道。

第四十三条 市长、副市长的出访计划,由市外事办公室提出报告,经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规定程序逐案报批。

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外事出访,由市外事办公室按规定程序逐案审核后报经市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市长审批。工作访问原则上不得安排顺访。

第四十四条 市长、副市长会见市人民政府邀请来访的外国官方人士,由接待单位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示,经市外事办公室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安排;会见非官方人士,由接待单位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示,经市外事办公室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按分工分别报市长、副市长自行决定。

会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由接待单位提出报告,经市外事办公室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按分工分别报市长、副市长自行决定。会见来访的台湾人员及华侨知名人士,由接待单位提出报告,分别经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按分工分别报市长、副市长自行决定。



调查研究制度

第四十五条 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的负责人,要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难点和热点问题,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经过研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六条 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在调查研究中,不仅要研究其所处的发展阶段,而且要了解调查对象的发展趋势,要用发展的观点去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

第四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在外出考察工作时,要减少随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边界迎送,不打欢迎标语,不接受基层赠送的礼品。

第四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基层调研,需要作宣传报道的,报道内容必须经领导审定同意。调研活动的新闻报道,要突出主题,简明扼要,增强时效性和指导性。

第四十九条 市长、副市长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也要根据各自的工作重点制定每年的调研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第五十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外出时,由本人在事前书面或口头向市长报告,市人民政府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市长助理外出时,由本人在事前书面或口头向市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市长报告,经批准后,将离遵外出的时间、前往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其他市人民政府领导。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外出时,由本人在事前书面或口头向分管副市长和秘书长报告,经批准后,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科室通报行止日期。

第五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离开驻地出差、出访,应参照上述办法向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报告,并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行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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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科技扶贫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 中国科协


民政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科技扶贫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中国科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科协:
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入和商品生产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全国农村形势越来越好。但由于自然条件,历史沿革、工作基础和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的差异,全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目前还有几千万人口的地区仍未摆脱贫困,非贫困地区也有一定数量的贫困户。帮助他们脱
贫的办法是多方面的,但用科学技术扶持,即着眼于扶技术、送信息,开拓新的生产门路,是从根本上治穷致富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四化建设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民政部门和科协组织应密切配合,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送科学技术上门,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摆脱贫困,逐步富裕
起来。为了加强这一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科技扶贫工作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进行。各地民政部门和科协组织共同研究制定科技扶贫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报请当地党政领导批准,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扶贫的对象,并帮助落实科技扶贫的措施;科协负责组织科技人员提出切实可行的科技扶贫项目和技术措施并与民政
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科技扶贫是把科学技术教给贫困户,依靠他们自己的力量,按照当地的特点和优势,利用当地的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商品生产。为此,在方法上首先要组织各方面的专家进行实地考察,经过可行性技术论证和综合研究,有目的、有计划地向当地党政领导提出扶持技术项目的咨询
建议,切切实实为贫困户找出几条治穷致富的办法。
三、努力抓好技术培训工作。培训内容要从贫困户的实际需要出发,以传授实用技术为重点,做到学以致用,速成有效。培训形式可灵活多样,力求使每一个贫困户都能参加学习,掌握一、二项致富技术。
四、可以根据各地的需要和可能,建立和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科技群众组织和群众性的技术服务机构,把农村中的科技工作者、技术能人、能工巧匠组织起来,充分发挥他们在扶贫活动中的示范和指导作用。由他们向贫困户提供技术承包、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
五、要认真总结先富裕户靠技术致富的经验,组织贫困户向他们学习。要推动先富起来的户对贫困户进行传、帮、带。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互助和专业化协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改变贫困户面貌的条件是存在的,也是可以实现的,我们要抓紧、抓好。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少讲空话,多干实事。我们相信各地民政部门和科协只要真正重视这一工作,在地方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作,扎扎实实地进行工作,就一定能为改变贫困地区的面貌做出成绩来




1985年8月30日

农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农业部


农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部署“十二五”农业科技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农业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年)》,编制本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

  (一)农业科技发展处于新的起点

  “十一五”是我国农业发展最快、农村变化最大、农民增收最多、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农业科技发挥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国际影响日益扩大,为“十二五”农业科技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连年增产,菜篮子产品保障充分,农民持续增收。培育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600多个,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粮食总产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成功研制和推广应用一批畜禽疫苗药物,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规模化健康养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十一五”末,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2%,农业科技已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科技发展道路取得重要进展。“十一五”期间,立足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构建50个农产品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和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有效引导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要素向农业生产集聚;立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质提升行动,推广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重大实用技术,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立足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重大培训项目,重点加强种养大户、农机手、防疫员和农村经纪人、专业合作社领办人等培训,培养了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立足提高农业科技管理效能,探索科技与产业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完善联合协作、稳定支持的运行机制,营造广大科技人员安心工作、潜心研究、热心服务的良好氛围。

  我国农业科技的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着力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取得了超级稻、转基因抗虫棉、矮败小麦、禽流感疫苗等一批世界领先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我国农业科技的竞争力显著提高。顺应农业科技工作国际化趋势,围绕人畜共患疫病、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科技问题,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内发展需要,在强化资源和产品引进的基础上,加大技术引进、智力引进力度。发挥我国农业科技优势,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杂交水稻、生物疫苗、小型农机具等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国际化应用,我国农业科技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

  (二)农业科技发展面临新的需求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攻坚阶段,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必须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迫切需要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产品总量需求刚性增长,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越来越重。耕地、淡水等资源的刚性约束日益加剧,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不断加大。农业劳动力成本迅速上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增长明显,土地流转成本不断提高。为此,迫切需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强化农业科技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适应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变化,迫切需要增强农业科技服务能力。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素质呈结构性下降,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随着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新型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逐步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新主体,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技术服务产生巨大需求。为此,迫切需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科技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力,提高科技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提升农业科技整体效率,迫切需要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我国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还不够紧密,科技基础条件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共享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有待优化,稳定投入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科技评价导向不尽合理、科技评价标准不够科学、科技评价主体有待调整。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的重要障碍。为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创新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农业科技资源配置,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农业科技发展面临新的机遇

  “十二五”是我国农业科技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新兴产业蓬勃兴起,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环境越来越好,农业科技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农业科技发展的原动力更加强劲。分子生物学等基础学科理论不断丰富和发展,催生出一批新兴、交叉和综合学科,为农业科技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方法。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迅猛发展并向农业领域不断渗透,加快了农业科技的发展速度,生物组学技术、干细胞技术、转基因技术、数字农业技术等正在孕育新的革命性突破。

  农业科技发展的空间更加广阔。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既为农业科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农业科技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关联更加紧密,农业功能进一步拓展,生物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新型经济不断发展,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不断涌现,进一步拓宽了农业科技发展的领域。

  农业科技发展的保障将更加有力。发展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更加凸显了农业科技的战略地位。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业科技的财政保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随着人才强农战略的不断推进,农业科技的智力保障水平将进一步加强。随着科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农业科技的条件保障能力将进一步提高。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科技进步的政策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加速转化,提升产业,率先跨越”指导方针,围绕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重大战略目标,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着力调整技术路径、完善服务方式、创新组织管理,优化产业技术结构,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提高农业科技管理效能,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科技体系,走中国特色农业科技发展道路,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调整技术路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新要求,把创新目标从提高土地产出率为主导,转向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并重,把技术创新方向从以生物技术为主体,转向生物技术与机械化技术相结合,提高我国农业产业发展水平。

  ——完善服务方式:适应农业生产主体新变化和经营方式新要求,把服务环节由产中为主拓展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把服务内容由单一技术服务为主延伸到农业综合服务,不断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高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家庭经营集约化、土地经营规模化。

  ——创新组织管理:适应农业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遵循农业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把科技力量配置由重复分散转向科学分工与联合协作相结合,把科技投入由过度竞争转向稳定支持与适度竞争相结合,推进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科技要素优化组合,打造合力,激发活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率。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农业科技发展的总目标是:高产优质、轻简高效、环境友好的技术体系构建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农业人才培养与教育培训取得显著成绩,科技对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保障能力、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引领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5%。具体发展目标为:

  ——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培育取得重大突破,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明显提高。培育一批适应机械化作业、设施化栽培、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和主要畜禽、水产养殖新品种(系),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农机农艺融合关键技术取得明显突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水稻机插和玉米、棉花、油菜、甘蔗机收技术攻关取得突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畜牧水产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

  ——农业科技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突破应对生物灾害和自然灾害重大关键技术,建立起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体系和灾害预警监测体系,提高农业应对灾害的能力,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水平。

  ——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显著加强。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60%以上,全国沼气用户占适宜农户的50%以上,农业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自主知识产权总量快速增加。植物新品种权年度申请量和授权量居世界前列。到2015年,品种权年申请量达到1400件、年授权总量达到1000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超过800件。农业领域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数量不断增长。

  ——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显著提高。选拔培养3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打造一批农业科研创新团队;培养1万名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骨干,选拔一批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农技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培养2500万名职业农民,培育50万名农业规模生产主体和经营服务组织带头人。

  ——科技基础条件显著改善。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水平稳步提高,以“学科群”为核心的农业实验室体系逐渐形成,农业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试验基地的支撑更加有力。建设30个以上综合性农业部重点实验室,170个以上的专业性(区域性)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和200个以上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

  ——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形成上中下游贯通、产前产中产后衔接的新型农业科技体系。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地方创新团队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农业科研院所和涉农院校的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的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重点任务

  (一)农业科技创新

  加大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实施力度,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撑,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促进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着力突破良种良法配套重大关键技术,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水平;突破农机农艺融合重大关键技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突破应对农业灾害重大关键技术,提升防灾减灾技术水平;突破节本增效关键技术,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1、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动植物新品种培育。挖掘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创建一批目标基因高效转化平台。常规技术和生物技术育种相结合,选育创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动植物新品种,在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新品种培育上取得突破。鼓励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

  ——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研究。加快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装备研发,通过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实现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加速推进全程机械化。加强健康养殖、设施农业、果实采摘、农产品精深加工及渔船技术装备等设施设备研发,提升农业生产现代化装备水平。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植物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研发动植物重大有害生物(包括外来有害物种)的诊断识别、监测预警与有效防控技术;研究草原重大生物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并建立高效防控技术体系;构建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系统、网络平台以及综合防治技术体系,在重大农业生物灾害持续防控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农业应对气候变化与防灾减灾技术研究。研发农业温室气体排放和碳汇监测评估方法。研究气候变化背景下主要农作物的生物学机制及主要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的变化规律及其响应对策。研究气候变化对草原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规律及其技术策略。研究退化、荒漠化、盐渍化、石漠化草地综合治理与改良技术。研究气象灾害和自然灾害区划、风险评估及管理技术,提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与灾害应急对策。

  ——农产品安全生产与质量控制技术研究。开展主要农作物耕作、栽培、施肥等优质高效种植技术和主要畜禽水产高效、节本、健康养殖技术研究,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食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等技术,制(修)订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溯源技术体系。开展土壤重金属与农作物生长关联性研究、稻米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估研究。研制高效缓/控释肥料、商品有机肥、环境友好新型农药、生物农药、高效安全饲料添加剂、高效生物疫苗、生物兽药、高光效可降解型农膜等绿色新型农业投入品,为农产品安全提供物质保障。

  ——农产品产后处理和精深加工技术研究。重点加强水稻、小麦、玉米、油料、果品、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等主要农产品贮藏加工特性、高值化加工技术及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形成一批推动农业产业拓展、农产品价值提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的关键技术和特色产品。加快农产品加工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产业集成、示范和应用,促进现代农产品加工、物流和消费体系的有效衔接和可持续发展。

  ——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究。加强工程节水、农艺节水、生物节水技术研发及节水材料、设施设备和制剂研制,提高农业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研究新型农作制度,提高温光资源周年利用率。研究农田生态系统养分综合管理技术,研发简便实用施肥机械和科学施肥技术。开展喷雾助剂应用技术及农药科学施用技术研究,研制轻简型施药机械。研发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技术。研发沼气高值利用技术和以沼气为纽带的循环农业适用技术。开展畜禽废弃物高效处理利用和有机肥、微生物肥高效安全生产技术研究。研发农村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研发沼气低温发酵技术和高效发酵菌种等,促进生物质能高效转化利用。

  ——农业环境保护与退化环境修复技术研究。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水污染综合治理等研究,保障水资源与水环境安全。开展退化农田生态重建、污染农田修复与污染物超标农田安全利用、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活性的原位调控和生物高效萃取、污染物低吸收作物利用、农田污染物溯源等技术研究,促进农田生态系统的改善。开展水生生物养殖环境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宜渔国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攻克戈壁滩地、沙漠荒地、宜林山地、矿山迹地复垦的少用土、节约水、多产出、高效益关键技术,降低复垦和新垦成本。开展耕地质量保育与地力提升技术研究,提高土壤持续生产力。

  ——农业信息化相关技术研究。研究动植物生长发育、病虫草鼠害发生、土壤养分与墒情变化、耕地质量动态监测、气候变化等信息快速获取与智能处理技术,研究农田精准作业导航与变量控制技术,开展精准农业技术示范。研究农产品电子标识以及物流网络构建技术及应用,研究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应用,建立相关农业科技信息数据库。搭建农业科技信息加工利用交互平台,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

  ——区域现代农业重点技术研发与应用。面向我国粮食生产核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城市郊区农业区、东部沿海农业区、西部特色农业区、农垦经济区、草原生态经济区以及热带特色农业区等现代农业发展区域,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生态、文化资源禀赋,围绕各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定位,重点开展制约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区域现代农业的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基地。

  2、农业基础研究与高技术发展

  ——农业基础研究。开展动植物产量、品质、抗病虫、耐旱等重要性状形成的分子遗传机理,动物种质创新的分子生物学途径和方法等研究,为农业遗传资源高效利用提供理论与方法指导。以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猪、牛、羊、鸡等主要畜禽、动植物主要病虫和农业微生物为重点,开展以功能基因组为核心的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和代谢组学研究,获取一批有重要应用前景的功能基因。加强农田生态过程、农田养分利用与高效转化机理、耕地地力要素特征与地力培育机制、污染物运移机理及其调控机制,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与适应机制、重大病虫草鼠害暴发成灾规律与防控机制等研究,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和方法,推动重大科学发现和新学科产生,为推动科技进步提供知识源泉。

  ——农业高技术研究。瞄准农业高技术发展前沿,以突破具有知识产权现代生物育种前沿技术为核心,加强转基因、分子标记、细胞工程等植物分子育种高技术研究,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加强畜禽分子设计和细胞工程育种技术、家畜体细胞克隆与干细胞技术、动物生物反应器等高技术研究,创制畜禽优良种质。研制作物生命信息获取设备、动物行为信息传感器、环境信息传感器,攻克精准农业总线控制、自动导航、变量作业等瓶颈技术,提高农业精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大型拖拉机、收割机和节水等典型农机智能控制系统和农业机器人研制,提高农业装备性能和可靠性。加强农业纳米技术与功能制品创制、食品生物技术、现代农业节水高效技术、绿色生物制品创制技术、农业微生物代谢工程技术、生态修复和资源替代技术等研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抢占未来农业科技竞争制高点,支撑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3、农业科技基础性工作

  进一步强化农业生物种质资源、农业基因资源的搜集、保护、鉴定及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支撑体系、行政监管体系和风险预警体系,开展品种权审查、测试、行政执法和中介机构等人员培训,研究权属登记办法,促进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开展农业水、土、肥、气资源及农用投入品使用状况综合调查,构建样本和数据信息库,提高农业资源调控与配置能力。开展农业病虫草鼠害资源及农情、灾情综合调查,研究病虫草鼠害及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开展风险及损失评估,为灾害防控提供准确依据。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为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提供基础数据。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转基因农作物监测与管理,以及外来物种监测与专项调查,建立外源基因、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网络,完善敏感生态区域外源有害基因、外来入侵物种阻截带。加强农业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环境监测、农业产地环境要素调查与分析,为农业环境建设和保护提供决策依据。加大农业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加快农业野生动植物优异性状的鉴定评价。加强农业科技情报与信息、农业标准、农业遗产收集与保护等工作,强化农业信息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作用。

  4、农业科技基础条件建设

  盘活存量科技资源,建立创新资源跨区域、跨单位、跨领域的共建共享机制。面向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在现有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的基础上,通过分类指导与重点支持,在农业新品种选育、作物优质高效栽培、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农业装备与设施、农业信息化、动植物疫病防控等领域,推进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试验站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研发中心及综合试验站等,形成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需求,重点部署一批现代农业重大科学工程,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平台建设。

  5、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

  鼓励引进国际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制种技术和农作物种业物质装备制造技术。以发展中国家为重点,加大农业生物基因资源的引进;以发达国家为重点,强化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研究。继续强化先进仪器和设备的引进,特别注重仪器设备关键部件、工艺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注重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实效性,使其在科研工作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和效益。鼓励和支持国内科技人员出国参加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支持其到国外一流大学和研究所开展中短期学术访问、交流,提高学术水平;积极引导和加强国内优势单位聘请国际一流专家进行短期合作研究,开展相关学术活动,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发展。加大农业科技“走出去”的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国内优势科研教学单位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合作,示范推广杂交水稻、转基因抗虫棉花、现代热带农业技术、小型农机具、兽医药品及兽用生物制品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技术和产品;积极引导相关优势单位在国外建立技术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选育与示范、新技术集成与应用等,加快相关技术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

  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快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进度,着力加大防灾减灾稳产增产重大技术推广力度,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生产环节、农时季节需求,开展关键农时、关键环节的技术服务,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入户率、到位率和覆盖率。

  6、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深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强化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明确职能任务,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完善改革配套措施。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健全人员聘用制度,规范上岗资格条件,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农技人员队伍,加强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素质。全面开展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修缮或新建业务用房,配备推广服务设施设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普遍健全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奖惩措施,提高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大力推行“包村联户”推广机制和“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服务模式,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应用。

  ——引导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开展农技服务。建立完善职称评聘、工作考评等各方面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及其科技人员面向生产一线,促进农业科研与生产的有效对接。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积极推广专家大院、院县共建、科技特派员等农技服务模式。发挥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及其科技人员的作用,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培训、科技咨询与服务等。

  ——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适应农民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技术需求,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专业服务组织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农资供应、标准化生产指导、技术培训与咨询、病虫害统防统治、耕种收机械作业、农产品市场营销等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7、农业科技推广重点工程

  ——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工程:着眼于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大面积平衡增产,围绕不同作物的区域目标产量要求,组装集成高产生产技术模式,在各县继续开展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整乡、整县的整建制高产创建,促进粮棉油糖作物高产稳产和平衡增产。

  ——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程:着力推进园艺产品生产育苗、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控、绿色产品生产等技术的普及和应用,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逐步建立可追溯体系,进一步提升园艺产品的品质与安全水平。在全国选择若干个典型的设施蔬菜、露地蔬菜生产基地县,通过强化技术服务,促进其实现统一供苗、统一栽培、统一施肥施药、统一采收与销售,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关键技术与产业示范工程: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要求,启动畜禽标准化关键技术与产业示范工程,建立健全并推广畜禽生产、养殖场所生物安全标准体系;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畜禽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水产养殖关键技术及渔药、饲料等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提高水产养殖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病虫害统防统治工程:针对病虫害发生的区域性、集中性等特点,着力完善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大力推进生物农药、绿色生物制剂的应用,强化公共植保的职能。在全国不同区域选择若干个县建立统防统治工程试点,强化农作物病虫草鼠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做到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统一用药,提高防治效率。

  ——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加强农业生产过程信息管理与服务,加快建立农产品物流信息平台、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平台,畅通农产品供求信息与农业科技服务渠道,有效发挥信息化的作用,使政府和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农业生产情况和农产品供求等动态,使农民能及时得到农技指导。开展基于3G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试点,继续扩大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的范围。在东南沿海地区选择一批基础较好县的乡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工程试点,建立相应的服务平台,引导所在区域现代农业发展。

  ——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综合示范工程:选择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四川盆地以及西南山地丘陵区等代表性区域,选择若干个典型县的乡镇,建立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示范点,集成融合作物品种、栽培制度和机械化等技术,对比不同技术适应性和经济性,总结区域技术路线和模式,形成全国主要区域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加快实现农作物生产从种植、耕作、施肥与施药到收割、加工等过程的全程机械化。

  ——农业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工程:在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高发区、主要动物疫病高发区、外来入侵生物频发区、外来疫病传入高风险区等,选择若干个县的乡镇开展区域化管理试点和示范,重点强化农业外来生物入侵安全评价与监测体系建设、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监测体系建设,示范相关防控技术,有效降低外来生物入侵、生物灾害等风险,确保农业生物安全。

  ——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建设户用沼气、小型沼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健全沼气服务体系,加快沼气科技创新,加强沼气原料多元化、沼气沼渣沼液农业利用等技术的研发与示范应用,强化沼气管护,提高产气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农村沼气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清洁工程:在东南丘陵区、西南高原山区、黄淮海平原区、东北平原区、西北干旱区等五个区域选择若干个自然村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所在村实现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人畜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农业人才培养与教育培训

  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程、基层农技推广特岗计划、百万中专生计划等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农业科研人才、技术推广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8、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

  创新农业高等教育与高端人才培养模式,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对部部共建、省部共建农业院校以及农业科研机构的指导与支持,着力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立足研究基础、能力和产出,兼顾产业需求和发展潜力,每年选拔一批中青年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稳定支持其个人及其团队开展创新性研究,逐步形成以领军型人才为核心的优势创新团队。通过加强人才引进、与国外联合培养等方式,每年吸引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型人才归国或来华工作。

  9、农技推广人员培训与基层推广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组织发动各级农业部门和推广、科研、教学单位,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对基层农技人员分层分类开展培训,使基层农技人员每年接受一次集中培训。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分期分批选送基层农技骨干到高中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研修、深造,造就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县、乡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创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补充机制。

  10、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与新型农民培训

  依托农业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培训机构和涉农企业,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技术手段,积极培育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加快提高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种类型经营主体的科技应用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加快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培训,以就业潜力大的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业和涉农企业用工以及种养大户为培训重点,分类、分层次、分领域加快培养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水平的农业服务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促进农民向职业化发展,强化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人才支撑。

  11、涉农高校共建与农业教育指导

  积极发挥农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等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推动农业部与教育部属及地方属涉农高等院校的部部共建、省部共建。引导涉农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选择、人才培养等方面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需求紧密结合,促使涉农院校培养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高等人才。强化农业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促进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立足产业发展需求改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校企联合、校地联合等多种人才培养方式,加大实训力度,提高农业职业院校学生动手实践能力。

  (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

  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遵循农业科技发展规律,完善科研立项、评价、投入与联合协作机制,提高科技管理与资源利用效率,以管理创新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12、深化农业科研机构改革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农业科研公益性特征,深化完善农业科研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农业科研机构的职能定位,落实养老、医疗等改革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完善院所长负责制,规范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建立适合农业科研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机制,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13、完善农业科技项目立项机制

  建立并完善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农业科研立项制度,发挥产业部门在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立项论证、项目组织和实施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农业科技项目立项中的产业导向机制,建立以产业发展需求和实际应用为导向的科研立项机制,注重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引导其根据国家需求提出科研项目和研究方案。

  14、完善农业科技分类评价制度

  建立和完善不同机构、不同项目、不同人员的分类评价机制;开展项目负责人和专家信用评价,建立科技诚信评比与奖惩机制,评价结果作为对项目负责人或研究团队连续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建立自主知识产权衡量科技创新成果的评价机制。建立科研专家、农技人员、科技成果用户、经济财务专家等共同参加项目联合评价机制,加强项目的过程跟踪管理。

  15、健全农业科技联合协作制度

  针对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联合协作制度,促进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单位和科研人员之间开展联合协作,打破条块分割,形成农业科技全国“一盘棋”的良好局面。建立完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利益分配机制,激发科技创新、推广及应用主体的活力,促进各层次人员的协作。

  16、完善农业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投入评价与监管制度,开展农业科研项目投入绩效评估。适应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服务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构建稳定投入与适度竞争相协调的农业科技经费投入机制。优化农业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对农业科研单位稳定支持力度,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17、推进农业企业科技创新

  鼓励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共同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鼓励龙头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行业关键技术,开展集成创新。鼓励龙头企业承担科技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利用。促进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院校的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建立农业技术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加速农业技术成果向企业流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各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组织领导。构建农业科技发展部际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中央与地方信息沟通平台,形成高效协同机制,统筹配置农业科技资源。明确各级各类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的责任,强化联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农业科技执法

  修订《农业技术推广法》,为农技推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修改完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及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科技执法工作。

  (三)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确保农业科技投入增长速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速度。加强公益性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以及农民培训机构的条件能力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农业科技,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强度。加强经费监管,规范经费使用,提高农业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营造创新环境,加强创新文化建设

  完善成果收益分配与税收优惠政策,保护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弘扬甘于寂寞、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和艰苦奋斗、献身农业的奉献精神。加强宣传引导,表彰奖励农业科技优秀人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良好氛围。